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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各班级: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于2020年9月正式成立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成为全国首个正式签约的基地。该项目拟通过优化课程内容等方式开展教学改革,建立以鲲鹏、昇腾及华为云为技术底座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参与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相关的学习、认证、课程建设、众智项目、社团和竞赛活动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智能基座”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子。

一、评定原则

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的评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组织

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评定成立工作委员会。

三、奖学金金额及人数

每年评选发放一次,每次奖励30人,每人奖金5000元(税前)。

四、奖励对象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参加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相关课程学习和建设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五、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秀;

5)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朋辈帮扶;

6)主动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四个一百”育人行动、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突出。

7)本科生2020-2021学年课程考核成绩80分以上或成绩班级排名前40%;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或2020-2021学年综合成绩班级排名前40%。

8)学习并熟练掌握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知识,2020-2021学年所选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相关课程(附件1)学习成绩80分以上或积极参与“智能基座”课程建设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9)符合《4166am金沙信心之选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学〔2018〕41号)及《4166am金沙信心之选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文件参评资格相关要求。

2、筛选条件

1)参与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相关实践并表现优秀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赛道(华为命题)获省级及以上奖项;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华为企业命题);华为软件精英挑战赛;中国开源软件创新大赛;鲲鹏、昇腾和华为云技术等相关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基于鲲鹏、昇腾和华为云技术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

2)承接众智项目,或成为openEuler、openGauss、MindSpore等开源社区贡献者;

3)通过华为鲲鹏、昇腾微认证数量≥2门,或参加优才计划取得实习机会;

4)获得华为公司实习机会,并从事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相关实习工作;

5)使用“智能基座”根技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取得校级优秀以上成绩。

(筛选条件中1-5条,至少满足1条)

六、评选流程

1、通知发布:实践教学中心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1年11月26日前提交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答辩PPT(5分钟)及支撑材料(成绩单和各项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8382609@qq.com,纸质版(一份)提交至工程坊513办公室。

3、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及专家组进行评选及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拟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实践教学中心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82668901

电子邮箱:398382609@qq.com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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